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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3-2-7 14:24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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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-Mailer: Eudora 4.3.1.2
Date: Sat, 01 Feb 2003 04:41:35 +0800
At 2003/02/01 03:50 +0800, Sean Lin wrote:
>實在看不下去了!! 什麼叫錯得很離譜? 為人師表者應重視文獻資料的考查...
不會啊,覺得還好啦。
>中文字本無統一的寫法, 我們在台灣使用的中文字是由教育部頒布的標準字體, 且看官方如何稱這個中文?
>
>1979年,台灣教育部公佈了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(共4808字,後來稱為甲表),1982年公佈《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(分為乙表、丙表)。公佈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就是在紛雜的異體字形中確定正體標準字。在這個方面,台灣確定正體比較注重漢字歷史傳統,對俗字、簡體採納較少,與大陸整理異體字的原則不大相同。
>(引述 <http://www.zjou.net.cn/xz/yywz/jyzd.htm>http://www.zjou.net.cn/xz/yywz/jyzd.htm)
這不就是答案嗎?
因為原來的問題,是在討論 Chinese Traditional 該怎麼翻譯正確的
問題。上面的字體表,除了標準的分別規定之外,並沒有對這個問題,
做任何的陳述與指定。不管它的名詞是什麼,「常用字」「次常用字」
「罕用字」,或是「正體」「異體」「俗體」,都是指涉文字型態、文
義、選用的本身問題。
這跟翻譯或是文字稱呼,兩回事。
>Big5 碼的編定也就是採用這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與《次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, 何來之「它是錯誤用法,而且錯得很離譜」?
BIG5 的編碼,與此論題有點扯不上了。
>人稱繁體是以訛傳訛所致, 學過文字學的都知道!! 在「簡體字」尚未出現之前「正體字」一詞就經常被使用了。
>梁實秋主編的《遠東漢英大辭典》收錄了「正體字」一詞, 卻未見「繁體字」一詞。
小弟能理解所說的,但這論點出發,是跟 MX 蠻像的。
我們並非否認「正體字」用與不用的問題,本來就存在,但應該
放在更廣泛的意義來看,而非專指繁體。除非能一直不看,否則
去爭論這種誰要是正體的問題,是不是以以訛傳訛,意義不太大
,亦非重點。軟體的翻譯,必需要求明確,而沒有價值上的爭議。
之前的答案已經很明確。除非我們能接受「俗體中文」「異體中文」
「罕用中文」這種怪異的稱呼,否則「正體中文」一定錯誤。因為
他們都只能拿來指陳字形相異、字義相同的事物。
反之,「正體字」「俗體字」「罕用字」「異體字」則沒有任何定義上
的問題。
至於文字學,小弟既然能看完簡體版的字典,以看字典為樂,頂多就再
看一本繁體本的字典,看完,應該或許也不太離譜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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