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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06-7-5 23:43: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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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面引用由Sufa在 2004/07/28 10:24 發表的內容:
當「傳統」對應于「簡體」的時候是很奇怪,但對應于「簡化」就完全合理了。完全清楚描述這兩種文字的本質,不會混淆,也沒有政治性。據我所知,大陸推行新的文字的時候也是以「頒布簡化字」來稱呼。這樣也並不會讓人誤會這兩個東西的不同只是在於使用了不同的 font。又與英文的Traditional與Simplified剛好對應。十分好的說法。 這算是回到原題了。
這個說法,是不是等同於臺北市政府的看法 (由臺灣師大張文彬教授所提出),如下
http://www.taipei.gov.tw/cgi-bin/SM_theme?page=42241d78
七、「簡體字」和「簡化字」的不同在哪裡?
答:二者都是指筆畫較減省的字,但是「簡體字」多指自古以來使用者書寫自然形成的,且教育部於民國二十四年曾公布了三二四字簡體字,一般所說簡體字就是指這些字;而「簡化字」則是由政府「強化系統,臆造新體」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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